民眾未來購票看展、看比賽有望更便宜了!《娛樂稅法》於今年(2026年)5月20日修正公布,正式刪除藝文活動(如電影、演唱會等)及競技比賽(如各類球賽)的娛樂項目,並自5月22日起全面免徵上述項目的娛樂稅。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隨著免稅新制上路,呼籲各活動主辦單位及相關業者務必留意新舊制度的銜接。同時,期盼業者能適時將免稅所省下的成本轉為優惠,將實質利益回饋給購票支持的消費者,進而促進地方藝文產業發展,並帶動整體的觀光經濟。
儘管電影與球賽等活動已免稅,但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強調,現行娛樂稅並非全面廢止。包含舞廳、舞場、高爾夫球場,以及財政部於5月22日公告的9大類休閒娛樂場所,依然屬於課稅範圍。
這9大類須課稅項目包含:視聽視唱場所(如KTV)、資訊娛樂場所(如網咖)、實境解謎遊戲場所、具娛樂性的射擊場所、高爾夫球練習場所、具娛樂性的動力車輛駕駛場所或設施、具娛樂性的自助選物販賣機(如夾娃娃機)及卡匣自動販賣機、電子遊戲機,以及具娛樂性的水上或空中動力設施。相關業者仍應依法辦理娛樂稅登記及申報作業,以免觸法。若有任何娛樂稅相關問題,民眾與業者可撥打專線洽詢嘉義縣財政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