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屋族注意了!許多民眾在賣掉自用住宅並買入新屋時,會申請重購退稅以省下一筆土地增值稅,但若不小心踩到法規紅線,原本省下的稅金恐將全數繳回。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宣布,自今(2026)年7月1日起,將針對自用住宅重購退稅的列管案件展開全面大清查。5年列管期嚴格把關 戶籍遷出、出租將遭追稅為了防止土地所有權人假借「重購退稅」的名義,在獲得退還的土地增值稅後,立刻將新買的土地轉手或改作其他用途,財稅局每年都會進行嚴格的例行性清查。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指出,重購退稅案件自核准起,依法有長達5年的列管期間。在這5年內,民眾若出現以下幾種情形,將被全數追繳原本退還的土地增值稅:包含將土地移轉給他人、將戶籍遷出原址、提供出租(即使是公益出租或交由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皆屬違規),以及將房屋作為營業等非自用住宅使用。維持自用住宅要件 保障自身退稅權益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特別叮嚀,在5年列管期內,除了房地產絕對不能移轉所有權、出租或做生意之外,最容易被民眾忽略的關鍵是「戶籍問題」。規定要求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之中,必須「至少有1人」持續設立戶籍於該住宅內,才能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嚴格條件。民眾若對於重購退稅相關規定有任何疑慮,建議及早檢視自身的戶籍狀況與房屋使用現況。若需進一步諮詢,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536969,或撥打 (05)2224371 分機231、232,將有專人提供解答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