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有符合特定情況的後備軍人請注意!嘉義市西區公所發布公告,民國116年度的後備軍人與補充兵緩召及儘後召集申請,將於今年(115年)4月1日正式開跑。若您是家庭的經濟支柱、獨子,或家中有半數以上兄弟姊妹正在服役,請務必把握時間,在期限內備妥文件至戶籍地公所辦理,以維護自身權益。
緩召、儘召是什麼?三大申請資格條件
許多後備軍人對於「緩召」與「儘後召集」感到陌生。簡單來說,這是為了考量後備軍人因家庭因素或特殊狀況,可依法申請暫緩或延後召集的一項措施。根據規定,116年度的申請資格主要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1. 緩召第四款:申請人為維持家庭生計的主要責任者。條件為家屬(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妹)均年滿60歲或未滿20歲,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無其他家屬可提供照顧。
2. 緩召第五款:申請人為獨子。條件為本身無兄弟姊妹(無論是同父異母、同母異父或領養),且父親或母親其中一人年逾60歲或已故。
3. 儘後召集第四款:申請人的兄弟姊妹中,已有半數以上的人正在軍中服常備兵役現役。
如何進行緩召申請?時間與必備文件
西區公所特別提醒,不同類型的申請截止日期有所不同,請務必留意:
緩召(第四、五款)申請:
受理時間:115年4月1日 至 4月30日止。
儘後召集(第四款)申請:
受理時間:115年4月1日 至 5月31日止。
申請時,請務必攜帶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最新的全戶戶籍謄本、本人及家屬的財稅資料,或是中低收入戶等證明。建議民眾在前往公所前,可先致電洽詢兵役課,確認所需文件是否齊全,以免白跑一趟。符合資格者請把握時效,逾期將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