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嘉義市政府
許多土地所有權人誤以為自己的農地可以任意變更用途,嘉義市政府地政處特別發出提醒,農地必須依據相關法令作合法使用。若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的農地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最高恐面臨新臺幣30萬元罰鍰,甚至影響未來的租稅優惠權益。
盤點常見農地違規態樣 最高恐罰30萬元
根據地政處說明,日常最常見的農地違規使用情形,包含擅自將農地闢為停車場、放置貨櫃、堆置砂石或廢棄物、搭建鐵皮屋作為倉庫或工廠、任意填土與鋪設水泥,以及將原本已經核准的農業設施,實際改作其他非農業用途。
針對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的農地,一旦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主管機關將依據《都市計畫法》第79條及《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29條等規定,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除了罰款之外,還可勒令停止使用、拆除或恢復原狀;若未在期限內改善,更可能面臨持續依法處理的後果。
未作農業使用 恐喪失土地增值稅優惠
農地違規不僅會遭受行政裁罰,還會直接衝擊地主的稅務權益。地政處指出,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規定,農地如果沒有作農業使用,將影響相關租稅優惠。舉例來說,日後在辦理農業用地移轉時,就可能無法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使用前先確認分區與申請程序
嘉義市政府地政處強調,農地並非完全不能使用或設置設施,但民眾在動工或使用前,務必先確認該筆土地的使用分區、容許使用項目,以及是否需要辦理相關申請或許可程序。事先做好確認,才能避免因農地違規遭受裁罰,甚至還得自行負擔恢復原狀的高額成本。民眾若有任何疑問,可致電嘉義市政府地政處地用及重劃科(05-2254321轉375、376)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