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 > 夫妻贈與土地藏陷阱?嘉義市稅務局一通電話助民省下41萬稅金
  • 生活情報
  • 生活
  • 夫妻贈與土地藏陷阱?嘉義市稅務局一通電話助民省下41萬稅金

  • 生活情報
  • 生活
  • By 嘉義市人新聞網

    嘉義市一位市民日前出售土地時,險些因不熟悉稅法規定而多繳了41萬餘元的土地增值稅!所幸在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的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納保官)主動提醒下,才順利適用正確的稅基,保住自己的辛苦錢。稅務局特別藉此案例,提醒民眾留意配偶贈與土地的相關稅務規定。

    配偶贈與後繼承,土地增值稅「前次移轉現值」如何認定?

    財政稅務局說明,根據現行法規,配偶之間相互贈與土地,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然而,若贈與人在贈與行為發生後的2年內不幸過世,該筆土地依法需併入其遺產總額中,課徵遺產稅。

    此案的關鍵在於,當受贈配偶日後要再次移轉(例如出售)這筆土地時,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基準——「前次移轉現值」,應改為採用「繼承發生時」的公告土地現值,而非最初夫妻贈與時所沿用的、更早之前的價值。

    以本次個案為例,一位妻子在2025年10月出售一筆土地。該地是丈夫於2010年2月贈與給她,但丈夫卻不幸於同年10月過世。由於符合「贈與後2年內身故」的條件,稅務局在審理時發現,若以前次移轉現值採用1980年的每平方公尺120元計算,稅額將會非常高。經納保官主動介入,提醒民眾應改用繼承發生時,即2010年的公告現值6,800元作為計算基礎,一來一往,便成功節省了41萬餘元的稅金。

    稅務問題免煩惱 嘉市納保官提供專業協助

    財政稅務局強調,納保官的職責就是基於愛心辦稅精神,主動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若民眾在處理稅務上遇到爭議、需要溝通協調,或是認為自身權益受損需要申訴、陳情,都可以向納保官尋求協助。

    若您對土地增值稅或任何稅務問題有疑義,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536969 或 (05)2224371轉分機231、232洽詢。更多納稅者權利保護的相關資訊,也可至該局官方網站的「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查詢利用。

    廣告

    一起關心在地的......

    賣地險虧41萬!嘉義市一位民眾因不諳法規,差點多繳大筆土地增值稅。稅務局提醒,若配偶贈與的土地在2年內因贈與人身故而轉為遺產,未來出售時的稅基認定大不同,主動協助後成功為民眾節稅。

    分享文章

    © 2026 Unilif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