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嘉義市政府
為了讓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能獲得更完善的基本保障,政府宣布自今年(2026年)7月1日起實施新制,正式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簡稱強制險)的死亡及第一等級失能給付,由原本的新臺幣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
舊保單直接升級 費率維持不變
許多車主關心新制上路後,是否需要額外補繳保費?對此,相關單位說明,本次保額提升屬於政策性的保障升級,民眾不需補繳任何費用,整體費率亦維持不變。此外,只要「交通事故發生日在2026年7月1日(含)以後」,不論保單何時購買、保險證上的保額寫多少,皆一律直接適用300萬元的新制給付標準,確保每位受害者的權益不打折。
死亡給付非遺產 理賠順位一次看
若不幸發生車禍導致被害人身亡,強制險300萬元的死亡給付在法律性質上並不屬於受害人的「遺產」。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遺屬的請求權順位依序為:第一順位為父母、子女及配偶;第二順位為祖父母;第三順位為孫子女;第四順位則是兄弟姐妹。
區長籲按時投保 逾期恐遭註銷牌照
針對強制險的規範,區長柯國振溫馨提醒所有車主,若在強制險保單期滿後未依規定投保,且逾期超過6個月,將依法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牌照。此外,若未投保強制險就直接上路,經公路監理機關執行路邊稽查、警察機關執行交通勤務查獲,或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併同舉發者,將面臨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鍰。呼籲車主務必按時投保,維持保險契約有效,保障自己與他人的基本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