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年度地價稅已於11月開徵,許多嘉義市民眾收到稅單後,才驚覺稅額高昂,急忙想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稅率。對此,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今年的申請期限已在9月22日截止,現在才申請的民眾,只能等到115年度才能適用,今年的地價稅仍需按一般稅率繳納。
財稅局說明,根據法規,地價稅優惠稅率的申請,必須在每年地價稅開徵40天前提出,也就是在9月22日(含)之前完成申請。若超過這個日期,即使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也無法在當年度享受優惠,只能順延至下一個年度。這也是為什麼許多民眾在10月底收到稅單後才申請,卻為時已晚的原因。
地價稅的稅率分為「一般用地」與「自用住宅用地」兩種。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稅率僅為千分之二(2‰),而一般用地稅率則是從千分之十(10‰)起跳,最高可達千分之五十五(55‰)的累進稅率。兩者相較之下,稅額至少相差4倍以上。錯過申請期限,意味著今年可能要多付好幾倍的稅金。
財稅局提醒,符合自用住宅資格的民眾,應儘早為115年度的地價稅優惠做準備。申請條件包含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要特別注意的是,若未來戶籍遷出,至少需保留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何一人在原戶籍內,才能持續適用。民眾除了可以臨櫃或書面申請,更可多加利用財稅局網站的「線上申辦」服務,免出門即可完成申請,省時又方便。若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536969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