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照顧身心障礙的家人是一條漫長且充滿挑戰的道路,為了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衛生福利部針對身障住宿補助推出全新升級方案。在原有補助制度維持不變的前提下,每月將額外調增 5,000 元的加碼補助,並且會直接匯入身心障礙者或家屬的指定帳戶,為許多使用機構式服務的家庭注入一劑強心針。
誰能申請?應備文件有哪些?
本次加碼補助的對象,必須是「已核定領取身心障礙者住宿式費用補助」,並且持有「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證明」的民眾。申請程序方面,優先由使用機構者本人提出;若由機構簽約人提出也可。若是非本人或簽約人受託辦理,則必須額外檢附委託書。
民眾在申請時需備妥以下四項文件:第一,本人及簽約人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本人已歿,可檢附除戶謄本或死亡證明書影本);第二,本人或簽約人的存摺影本(若非本人,需附上入住契約書有簽約人該頁的影本);第三,受託申請時必備的委託書;第四,身障證明(僅供填寫障礙類別等級參考,若忘記攜帶可由協辦人員代為查詢)。
補助期程與嘉義市受理單位
此項加碼補助計畫自民國 115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至 117 年 12 月 31 日止。值得注意的是,若是在 115 年 9 月 30 日前就已經入住機構者,補助天數將可追溯自實際入住日開始起算。
嘉義市的民眾若需辦理,可前往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各合約機構、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或是各聯合里辦公處提出申請。此外,市府特別提醒,這項政策與另一項「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並不相同。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嘉義市政府社會處或西區區公所電話洽詢;若是針對「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則請洽詢嘉義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