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發展遲緩兒童的療育品質與家長權益,彰化縣政府正式啟動116年度(2027年)「早期療育單位申請自費療育資格」審查作業。縣府呼籲轄內有意提供自費早療服務的單位,務必於115年(2026年)9月30日前將申請資料函送至縣府審核,以免影響明年度的執行資格。
機構申請需備妥相關文件,專業人員時數有門檻
社會處表示,欲申請116年度資格的單位,需備齊申請表、服務計畫書、自費療育審查指標自評、自我檢核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並提交正本1份及影本3份。值得注意的是,若前一年度已附過部分選備證明文件,且無變動,則可免附。此外,為了確保服務專業度,早療及身心障礙相關專業人員,在最近一年內的研習訓練時數必須達到12小時以上,才符合審核標準。
認明核定單位,民眾方可申請早療補助
對於家有發展遲緩兒童的家長來說,這項審查也與自身權益息息相關。縣府強調,民眾必須前往經過縣府核定之自費療育單位,並由核定的人員、地址及療育類別提供服務,才能順利申請彰化縣的「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
中央將推新規,申請表單可至網站下載
縣府也提到,目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社家署)正在研擬全國統一的處理原則。未來若中央公告新規定,相關申請資格與服務規範將會配合中央政策辦理。需要下載申請表與流程圖的單位,可至彰化縣政府社會處網站的「兒少福利專區」,在「兒童發展第2步~尋找療育資源」項目中下載相關電子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