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繳納地價稅的季節,不少民眾都希望能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來節省荷包。不過,房屋只要有親屬設籍就能享有優惠嗎?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特別澄清,若土地及房屋的所有權人是自己,但地上房屋僅由「兄弟姊妹」設立戶籍登記,即使房屋沒有出租或營業,依法仍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稅率。
直系親屬設籍才是關鍵
稅務局進一步解釋,地價稅要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土地上的房屋必須是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且必須由這些符合資格的親屬完成戶籍登記,同時不能有出租或營業的行為。由於兄弟姊妹在法律上屬於「旁系親屬」而非「直系親屬」,因此資格無法過關。舉例來說,如果一筆土地屬於本人,房屋屬於配偶,並由父母辦理戶籍登記,且面積符合規定(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以內,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以內),這樣就完全符合千分之二的優惠稅率條件。
把握9月22日申請期限
為了不讓自身權益睡著,稅務局提醒所有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的民眾,務必在今(2026)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只要在期限內經核准,當年度就能立即適用千分之二的優惠稅率來課徵地價稅;萬一錯過期限,就只能等到明年才能享受節稅的好處了。若民眾對於地價稅的設籍規定或申請流程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的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進行洽詢,確保自己的荷包不縮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