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底計畫買賣土地的民眾請注意!彰化縣地方稅務局今(8)日特別提醒,土地增值稅的計算與「訂約日」和「申報日」息息相關,尤其在年底跨年期間,若未注意時效,申報日期僅差一天,稅基就可能適用到下一年度的公告土地現值,荷包恐因此縮水。
稅務局解釋,土地增值稅的核算標準,關鍵在於申報時間。如果在簽訂買賣契約後的30天內向稅務機關完成申報,稅額將會以「訂約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來計算。然而,一旦超過30天的期限才申報,稅基就會改用「申報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由於公告土地現值每年調整,通常是逐年調漲,因此申報時間點的選擇對稅額有直接影響。
稅務局舉例說明,假設張小姐想出售名下土地,並希望適用2025年(民國114年)的公告土地現值來計稅。她最晚必須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訂約,並且從訂約日起算30天內(即2026年1月29日前)完成土地增值稅申報。若她拖到2026年2月才申報,由於已超過30天期限,就會被認定是以「申報日」為準,必須改採2026年(民國115年)的公告土地現值計算,稅額可能因此增加。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呼籲,民眾在進行年底土地產權移轉時,務必精算好契約簽訂與申報送件的時間,以保障自身權益。若對土地增值稅申報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年底計畫買賣土地的民眾注意!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提醒,訂約日與申報日僅差一天,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基準就可能跨到明年,務必在契約日30天內完成申報,才能確保節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