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有土地的彰化鄉親請注意!如果您名下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千萬別錯過省下地價稅的好機會。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提醒,只要土地的使用情形符合相關規定,就有機會享受免徵地價稅或適用更低的優惠稅率。有意申請的民眾,務必把握在今年(2026年)9月22日前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今年度的地價稅就能立刻「有感」減輕。
3種情況可享地價稅減免或優惠
公共設施保留地因為土地的使用項目受到政府限制,在租稅負擔上本來就比一般用地來得輕。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說明,根據土地稅法規定,這類土地通常適用 6‰ 的稅率來課徵地價稅。不過,若是符合以下三種特定情況,還能享有更多的稅務優惠:
第一,如果該土地是無償提供給公眾通行使用,或者完全沒有作任何使用,且與其他正在使用的土地有隔離,就可以申請「免徵地價稅」。第二,若是土地仍然維持作農業使用,則可以申請課徵田賦(目前為停徵狀態,等同免繳)。第三,若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條件,還能適用最低 2‰ 的優惠稅率來計徵地價稅。
記得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想要享受上述的地價稅減免或優惠,民眾必須主動出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強調,符合減稅條件的土地所有權人,必須在當年度地價稅開徵的40天前提出申請,也就是每年的9月22日(含)之前。只要在期限內申請並經審查核定通過,今年度的地價稅就能適用優惠稅率或獲得減免;一旦超過這個期限才申請,就只能從明年度開始適用了,等於白白多繳一年的稅款。
稅務局也呼籲,如果民眾對於自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是否符合減免資格,或是對地價稅的計算有任何疑問,都可以直接撥打免費服務專線 0800-476969 進行洽詢,保障自己的稅務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