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體恤身心障礙者家庭的辛勞並減輕經濟重擔,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配合財政部最新修法,宣布放寬無駕駛執照身心障礙者的「使用牌照稅」免徵規定。過去許多實際照顧身障者、卻未設籍在同戶籍的親屬,如今只要符合特定條件,也能順利申請免稅優惠。
放寬地址限制 貼近照顧者真實需求
過去在實務上,無駕照的身心障礙者經常由二親等以內的親屬負責照顧,但雙方可能沒有設籍在同一個戶口。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最新解釋令,現在二親等親屬所有的車輛,只要在監理機關登記的「車籍地」或「住居所地址」,與身心障礙者的「戶籍地址」相同,且該車輛確實供身障者使用,就能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位身障者享有1輛車的免稅額度。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指出,這項新制打破了以往僅限「車籍地」相同的嚴格規定,讓實際共同生活、卻未能將戶籍遷入同戶的照顧者,也能適用免稅政策,使租稅優惠更加貼近民眾真實的生活型態。
主動核定與申請機制 雙管齊下
在申請手續方面,稅務局也提供了便利的機制。若車輛為身心障礙者本人所有且符合規定,稅務局將會主動核定免稅,民眾無須四處奔波辦理。然而,如果是以二親等以內親屬的車輛來申請免稅,則必須由車主親自提出申請。
符合資格的民眾,可以選擇前往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或各地監理機關的稅務服務櫃檯臨櫃辦理,亦可多加利用稅務局官方網站進行線上申請,省時又省力。若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洽詢,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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