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縣的鄉親請注意!家中若有身心障礙成員,並以親屬車輛申請使用牌照稅減免,務必留意戶籍狀態。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近日特別提醒,若車主或身心障礙者任一方的戶籍遷出,導致雙方未設於同一戶籍地址,牌照稅的免稅資格將自戶籍遷出日起立即失效,並恢復課稅,民眾可能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收到補稅通知。
稅務局說明,依據現行規定,若身心障礙者本人名下沒有車輛,可以其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兄弟姊妹等)所有的車輛,來申請使用牌照稅免稅。此項福利的關鍵前提在於「同一戶籍」。經稅務局核准免稅後,車輛所有人與身心障礙者必須持續維持在同一個戶籍內,才能享有免稅資格。
萬一因就學、就業或其他因素導致戶籍遷出而資格不符,該如何補救?稅務局指出,民眾日後若將戶籍遷回同一地址,並重新符合免稅條件,必須主動向車籍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重新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免稅資格將會從新的申請日起算,無法追溯。稅務局強調,資格恢復並非自動生效,民眾若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 0800-476969 洽詢,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彰化鄉親當心!地方稅務局提醒,用於身心障礙者免稅的親屬車輛,若車主與身障者戶籍未在同一地址,牌照稅免稅資格將立即被取消。戶籍遷回後需主動重新申請,資格無法自動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