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處理合約或單據的民眾與公司行號請注意!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提醒,使用實貼印花稅票時,若未依規定完成「銷花」程序,可能會面臨高額罰鍰。一個小小的疏忽,就可能導致5至10倍的罰款,不可不慎。
稅務局說明,所謂的「銷花」,是指在黏貼印花稅票後,於稅票與憑證紙面的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才算完成繳稅手續。然而,個人與非個人(如公司、行號)的規定有所不同。個人可以用簽名或劃押代替圖章;但公司行號等非個人單位,則「必須」使用圖章銷花,不能以負責人簽名代替。
若未註銷或註銷方式不符合規定,將依印花稅法裁處印花稅票面額5倍至10倍的罰鍰,對企業而言可能是一筆不小的損失。
為了提升民眾繳納印花稅的便利性,並避免因銷花錯誤而受罰,彰化縣地方稅務局也建議民眾多加利用另外兩種繳納方式。第一種是「申請按期彙總繳納」,適合憑證數量較多的使用者;第二種則是「開立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這兩種方式不僅省時方便,更能有效避免逐張貼花、銷花的繁瑣程序及可能發生的錯誤。
民眾若對印花稅的繳納或銷花規定有任何疑問,可就近至稅務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將有專人提供詳細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