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在順利辦理土地繼承手續後,以為相關的稅務優惠會自動延續,卻往往在收到地價稅單時才發現稅金大暴增。稅務局特別提醒,土地一旦因繼承導致所有權人變更,原本適用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千分之二)」就會自動失效。如果沒有主動重新申請,地價稅率將恢復為一般用地的千分之十至千分之五十五,算下來地價稅至少會增加四倍以上,讓荷包大失血。
為了確保能繼續適用超省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稅務局說明了重新申請必須符合的三大要件。首先,該土地上的房屋必須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且必須在該地址辦妥戶籍登記。其次,該房地產絕對不能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的情形。最後,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時,只能以「一處」為限。只要完全符合上述規定,就能安心享有優惠。
想要在今年就省下高額稅金的民眾,時間掌握非常關鍵!稅務局強調,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的繼承者,務必記得在9月22日(含)以前,向土地所在地的稅務局正式提出申請,這樣當年度的地價稅就能立刻適用千分之二的優惠稅率。如果不小心錯過了這個期限,即使事後補辦,也必須等到申請的「次年」才能開始適用,當年的地價稅就只能按一般稅率乖乖繳納了。
民眾在整理繼承財產清單時,千萬別忘了把這項重要的稅務申請列入待辦事項。若是對於自身資格或申請流程還有任何疑問,也可以直接撥打稅務局提供的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由專業人員為您詳細解答,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