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彰化縣政府
近年來,電子煙與加熱菸等新型菸品外型推陳出新,常以充滿時尚與科技感的包裝吸引消費者。許多民眾容易將兩者混淆,甚至產生「沒有傳統紙菸味,就比較健康」的錯誤迷思。衛生局特別呼籲,這兩種菸品的原理與法律規範大不相同,但唯一相同的是,它們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電子煙屬「類菸品」 全面禁止切勿觸法
電子煙的運作原理是透過電子裝置,將含有尼古丁、香料等化學物質的液態煙油加熱成氣霧供人吸入,完全不使用真實菸草。根據現行《菸害防制法》規定,電子煙被歸類為「類菸品」,目前在台灣是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的。民眾千萬別因為一時好奇而購買嘗試,以免傷了身體又面臨法律裁罰。
加熱菸須經審查核定 通過不代表無害
另一方面,加熱菸則是將含有真正菸草的菸草棒置入加熱器中產生氣霧。在《菸害防制法》中,加熱菸屬於指定菸品,其產品與必要組合元件必須經過衛生福利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符合規定後才能合法製造與販售。不過,衛生局特別提醒,產品「經審查核定」僅代表符合法規,絕不代表它安全無害或具有戒菸效果。
國健署破解迷思:任何菸品都有危害
國民健康署強調,民眾不應被產品表面的「科技感」或「煙味較少」所誤導。無論是電子煙還是加熱菸,都含有尼古丁及多種有毒、致癌物質,依然具備高度成癮性與健康風險。面對市面上琳瑯滿目的菸品,民眾應牢記三大防制原則:「電子煙全面禁止、加熱菸認明核定、任何菸品都有危害」。與其在新型菸品間猶豫,不如徹底遠離菸害,有吸菸習慣的民眾可多加利用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由專業人員協助找回健康無菸的新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