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商平台的便利性增大,許多人為了增加收入,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販售殺蟲劑及其他環境用藥,結果被重罰。花蓮縣環境保護局提醒,未取得相關許可證而擅自在網絡上販售這些產品,最嚴重可被罰30萬元。
環保局表示,主要違規原因包括未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便宣稱商品有環境用藥效能,以及販售來路不明的偽造環境用藥。為避免誤觸法規,民眾應遵循「4要原則」:對症、合法、時效及識標。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也提供線上查詢系統,供民眾核查所購產品是否合法,並能查詢不合格商品資訊。縣長徐榛蔚強調,環保法規日益完善,避免使用來路不明的環境用藥是保護環境與個人健康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