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再公布30名酒駕累犯 他4度酒駕遭罰27萬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於3月25日公布了最新一波(第89次)的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本次共有30人因屢次違規而遭公告,使得台北市自政策實施以來的公告總人次已達2,308人。在這份最新名單中,酒駕累犯2次者佔23名,3次以上者則有7名,顯示仍有部分駕駛人漠視法規與用路人安全。
4次累犯罰不怕!一人罰27萬、一人涉公共危險罪
本次公告的案例中,罰鍰金額最高者為羅振瑞,他因第4次酒駕累犯,遭處以27萬元罰鍰,並禁止考照3年。據裁決所資料,其罰鍰目前尚未繳納,案件已移送強制執行。另一位同樣累犯4次的王坤源,則因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0.25mg/L),除了行政罰鍰外,更因涉及公共危險罪,由警方直接移送司法機關偵辦,面臨更重的刑事責任。
嚇阻手段升級!3次以上累犯照片公布於鄰里
為有效遏止酒駕行為,裁決所採取了更強力的嚇阻手段。針對今年2月份3次以上的酒駕累犯,包括施耿良、葉煥清及許聰敏等3人,裁決所已特別製作附有照片的A4海報,並分送至台北市各鄰里辦公處及派出所進行張貼。此舉旨在透過社會的共同監督,對這些高度危險的駕駛人形成壓力,防止他們再次酒後上路。
酒駕罰則重!牌照吊扣2年 同車乘客也連坐
臺北市交通局再次提醒,酒駕的後果極為嚴重。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車輛牌照將一律吊扣長達2年。對於累犯者,罰鍰金額更會依前次罰鍰級距,向上加罰9萬至18萬元。若不幸因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違規者所使用的車輛也可能被沒收。此外,法律也設有「同車乘客」的連坐罰則,只要年滿18歲的乘客,將面臨最高1萬5,000元的罰鍰。市府呼籲,民眾聚會飲酒應善用代駕服務或大眾運輸工具,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