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勞動節即將到來,這是所有勞工朋友的法定節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今(29)日特別發出提醒,強調勞動節是《勞動基準法》明定的國定假日,所有適用勞基法的勞工都應放假一天,且薪水照領。勞動局呼籲雇主務必遵守規定,讓辛勤的勞工能安心休假。
勞動節出勤,薪資如何計算?
許多行業在勞動節仍需維持營運,如果勞工當天需要上班,薪資該如何計算?勞動局長王秋冬說明,雇主若需要勞工在勞動節出勤,必須先徵得勞工本人的同意,並且依法給予「加倍工資」。
所謂「加倍工資」,是指除了原有的當日薪資照給外,雇主需額外再支付一日的工資。舉例來說:
- 月薪制勞工:無論當天出勤幾小時,只要有上班,雇主就應加發一整天的薪水。
- 時薪制勞工:則應依照出勤的時數,給予雙倍的時薪。例如一位時薪196元的勞工,在勞動節工作8小時,當日薪資應為 196元 x 8小時 x 2倍 = 3,136元。
勞動節撞上例假日怎麼辦?補假規定一次看
如果5月1日正好是勞工排定的「例假日」或「休息日」,那該怎麼辦?根據規定,雇主必須和勞工協商,在其他工作日安排「補假」一天,讓勞工的假日不被犧牲。而這天補假日的性質就等同於國定假日,如果勞工又在補假日當天上班,雇主同樣要支付加倍的薪資。
勞動局也提醒,雇主不能單方面決定將勞動節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必須經過勞工個別同意,並建議以書面約定清楚,避免未來產生爭議。
雇主違法罰很大!罰則與申訴管道
「企業經營可以精打細算,但勞工權益不能被當成成本壓縮。」王秋冬局長嚴肅表示,勞動節的意義在於提醒社會重視勞動價值。若事業單位未依法給假或給薪,經查證屬實,將依《勞動基準法》開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會公布違法事業單位及負責人的姓名。
若勞工朋友發現自己的權益受損,可透過北市府「勞動即時通」線上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或利用「臺北市陳情系統」反映問題,市府將提供協助,確保每位勞工都能享有應有的薪資與休息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