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近日在市政會議中通過「臺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標準」的修正案,此新制提升了最低收費門檻與單價標準,這是與近十年來的拆除作業成本增加息息相關。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表示,自從2016年6月16日首次訂定該標準以來,至今已有近十年,期間的實際委外成本顯著上升,因而進行本次的費用調整。
此次修正主要針對第三條及其附表所涉及強制拆除費用進行調整;具體內容包括:
1. 目前每案的最低委外成本為新臺幣2,500元,若違建的構造與面積計算出的金額不足2,500元,則仍按2,500元計算,以確保市府的基本支出回收。
2. 參考105年至113年間的營造工程物價指數變化,市府將全面調漲各類違建構造對應的收費單價35%,這樣的措施旨在反映實際施工與拆除的成本。
此新制上路後,除了可確實執行違建所有權人負擔原則,亦有助於強化違建拆除政策的執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