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威颱風強勢侵襲,造成臺北市多處路樹倒塌、車輛及房屋毀損。為了協助民眾減輕災後重建的負擔,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特別呼籲受災戶,在動手清理家園與車輛之前,務必牢記「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三大步驟。透過保全證據,才能在規定期限內順利向相關單位申請稅捐減免,保障自身的權益。
針對房屋受損的部分,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若房屋毀損面積達3成以上,即可申請減免房屋稅。此外,若因颱風導致屋內進水,減免標準相當寬鬆:只要實際淹水1日(30日以下均以30日計算),就能減免1個月的房屋稅。民眾只需在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附申請書、損失清單及照片等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稅捐處也會配合相關機關的通報主動辦理減免。
在車輛災損方面,汽車及151cc以上的機車若因天災受損需要修復,或是已經不堪使用,車主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如果車輛正在維修而停駛,只要檢具消防、警察或區公所等單位的證明,並附上修車廠的發票或收據,牌照稅將按實際修復日數減免。若車輛已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稅捐處則會主動依據監理機關的資料減免稅款並辦理退稅。若有疑問,市民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多加利用線上資源進行申辦。
巴威颱風釀災,臺北市稅捐處提醒受災戶清理前先「拍照存證」,房屋淹水1日即可免1個月房屋稅,車輛受損也可申請牌照稅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