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薔琵颱風持續朝臺灣逼近,且適逢滿潮期間,臺北市預計將迎來強陣風與較大雨勢。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特別提醒民眾,若房屋、車輛等財物不幸遭受災害損失,在動手清理家園前,務必牢記「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三步驟,並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稅捐減免申請。
愛心辦稅從寬處理 線上專區即可申辦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針對因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將秉持從速、從寬、從簡的原則,積極協助受災納稅人辦理各項稅捐減免。除了民眾主動申辦外,基於愛心辦稅精神,稅捐處也會依據區公所、監理機關等相關單位出具的名冊或證明文件,主動辦理減免或輔導納稅人申請。市民若遇路樹倒塌、淹水導致車輛無法使用或房屋毀損,皆可至稅捐處網站首頁的「災害損失減免專區」查詢及線上申請。
北市3大地方稅災損減免規定一次看
針對臺北市相關地方稅的災損減免標準,稅捐處說明如下:
一、房屋稅:房屋若遭受重大災害且毀損面積達3成以上,或遭受水災導致樓層淹水,自災害發生當年期至減免原因消滅當年期止,可依受災情形減免各年期房屋稅。
二、使用牌照稅: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因災受損,須修復才能使用或不堪使用者,須於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申請。若車輛須修復且未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可於期限內檢具消防、警察或區公所等證明文件,並附上修車廠發票或收據,按實際修復日數減免;若已向監理機關辦理災害受損報廢手續,稅捐處將依監理資料主動減免並退還溢繳稅款。
三、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稅代徵人,若因災受損導致無法營業,可於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稅捐處將派員實地勘查,依實際營業天數計算查定銷售額,辦理減徵。
民眾對於薔琵颱風造成的災損稅捐減免如有任何疑問,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臺北市稅捐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轉181、182由專人服務,亦可就近向所屬各分處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