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臺北市一名陳先生收到稅捐稽徵處公文,因子女成年遷出戶籍,其地價稅被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看著無端暴增的稅金,陳先生認為家人實際仍居住在此,憤而提起訴願。所幸在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納保官介入調查後,發現這其實是「相鄰房屋打通」惹的禍,最終成功協助陳先生找回節稅權益! 子女遷出戶籍稅金暴增?納保官出手救援 這起爭議中,北市稅處納保官主動關心陳先生的狀況,經過耐心傾聽與深入了解,發現陳先生的兩間相鄰房屋早已打通作為生活空間。納保官隨即貼心輔導他重新提出申請,經人員實際前往現場勘查後,確認符合相關條件,成功讓陳先生恢復適用2‰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也讓他滿意地撤回了訴願。 相鄰、上下層打通 滿足一條件即可享優惠 北市稅捐稽徵處提醒,依據現行稅法規定,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按2‰稅率課徵,但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的額度「以一處為限」。不過,如果民眾擁有多處房地,且為「左右相鄰」或「上下層打通」合併使用,只要其中一戶由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妥戶籍登記,就能將這些打通的空間視為一處。 留意9月22日申請期限 逾期將等明年 想要保住荷包的民眾,千萬別錯過申請期限!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的民眾,務必記得在當年度的9月22日(地價稅特別稅率申請截止日)前,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一旦核准並持續符合規定,未來就無須重複申請,可輕鬆享有自住優惠。 為了保障納稅人的權益,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官網也設立了「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民眾若有稅務爭議,可透過視訊、電話、郵寄或財政部網站申請納保官協助。有任何地方稅疑問,也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