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再次向酒駕慣犯宣戰!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25)日公布最新一波、共計30名的酒駕及毒駕累犯名單,這也是北市第88次公告。其中,男子施耿良因3度拒絕酒測,遭處以54萬元最高罰鍰,創下本次名單的最高紀錄。北市府自新法上路以來,已累計公布2,115人、共2,278人次的酒駕累犯資料。
照片貼進鄰里!市府出重手嚇阻酒駕累犯
為進一步提升嚇阻效果,北市府祭出更強硬的手段。裁決所指出,針對上(1)月4名設籍北市的3次以上酒駕累犯,包括詹喬安宇、杜駿宥、邱德明及張國龍,已特別印製其彩色照片海報。這些海報將提供給市內各鄰里辦公處及派出所張貼,期望透過更廣泛的社會監督力量,有效約束這些高風險駕駛人,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3人涉公共危險罪送辦 欠繳罰鍰將強制執行
本次公布的30人名單中,酒駕或毒駕累犯達2次者有23名,3次以上者則有3名;另外,拒絕酒測的累犯則有4名。除了罰鍰最高的施耿良外,葉煥清、許聰敏及蔡世昌等3人也因累犯3次而上榜。其中,葉煥清與蔡世昌分別因吸食毒品及酒測值超標,涉犯公共危險罪,已由警方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裁決所表示,本次名單中有6人罰鍰未結案,總金額達142萬5,000元,皆已全數移送強制執行。
酒駕罰則一次看 同車乘客也連坐
裁決所再次提醒,現行法規對酒駕行為採取重罰。只要有酒駕違規,車輛牌照將一律吊扣2年。若是累犯,罰鍰更會按前次金額加罰9萬至18萬元不等。若不幸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車輛甚至可能被没收。此外,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也須負起連帶責任,最高可處1萬5,000元罰鍰。市府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應謹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多利用代駕或大眾運輸工具,保障自己與他人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