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台灣餐飲業面臨嚴峻的缺工問題,尤其在節假日期間更是人手告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發現,部分雇主因急於用人,未經查證便聘用或讓外國人試做,結果誤觸《就業服務法》規定,面臨高達15萬至75萬元的罰鍰。勞動局提醒,一時的方便可能換來沉重的代價,業者聘僱前務必謹慎。
勞動局長王秋冬指出,許多雇主不清楚法規,誤以為只要缺工就能聘僱外國人。事實上,現行法規並未開放餐飲服務業聘用藍領移工。目前,餐飲業者僅能合法聘僱以下兩類外國籍人士:
王秋冬強調,除了上述兩種身份,其餘外國人(如觀光客、一般移工)均不得在餐廳或小吃店工作,無論是全職還是兼職。
為了避免雇主因不熟悉法規而受罰,勞動局呼籲所有頭家務必落實「問、查、照」三步驟自保,在確認錄用前,絕不能讓對方先行工作,即使是「幫忙」或「試做」都算違法。
勞動局重申,根據《就業服務法》,非法聘僱或容留外國人工作,罰鍰從15萬元起跳,最高可達75萬元;五年內再犯者甚至可能面臨刑責。若對聘僱規定有任何疑問,可洽詢相關單位,切勿因缺工問題而鋌而走險。
餐飲業缺工嚴重,北市勞動局警告雇主切勿急於用人而誤聘非法外國人,否則將面臨最高75萬罰鍰。勞動局呼籲業者務必執行「問、查、照」三步驟查驗身分,確認是持有許可的外籍學生或外籍配偶才可聘用,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