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的食安再度亮起紅燈!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今(5日)公布民國114年度針對觀光景點合作餐飲場所的第二波即食食品抽驗結果。本次共抽查49件產品,包含冰品、生魚片及飲料等,其中有4件即使經過複抽,檢驗結果仍不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不合格率達到8%。衛生局表示,將依法對不合格業者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林冠蓁說明,此次的食安稽查專案,是為了保障民眾與觀光客在臺北市觀光景點的飲食安全。抽驗項目涵蓋了民眾常消費的即食食品18件、飲料19件、冰塊9件、冰品2件及生魚片1件。檢驗結果發現,有4件產品的微生物指標超出標準,即使通知業者限期改善後再次進行複抽,結果依然不合格。衛生局將依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及同法第48條第8款的規定,對製造業者進行裁罰。
衛生局提醒所有餐飲業者,務必重視製作過程的衛生與自主管理。從業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定期體檢,處理食材時若手部有傷口,必須妥善包紮並配戴不透水手套。此外,冰箱的儲存溫度、食材的保存方式,以及製冰機、飲水機濾心的定期更換,都是確保食品安全的關鍵。衛生局強調,唯有業者落實自主管理,才能真正保障消費者的健康與權益。民眾若有食品安全相關疑慮,可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7079洽詢。



遊客注意!北市衛生局最新食安稽查發現,觀光景點餐飲有8%的即食食品不合格。本次抽驗49件產品中,有4件複抽後仍未過關,違規業者將面臨最低3萬元起跳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