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員警日前在轄區巡邏時,赫然發現一名汽車駕駛未依規定繫妥安全帶,且開車神情顯得相當恍惚。員警見狀立刻示意停車接受攔查,沒想到這次例行性的攔檢,竟意外在車內查獲二級毒品與危險物品。車內飄散詭異氣味 警方搜出毒菸彈與空氣槍在盤查過程中,警方察覺該名駕駛眼神閃爍不定、說話支吾其詞,且車廂內不斷飄出陣陣異味。在取得駕駛同意後,員警立刻針對車輛進行搜索,當場查獲10顆已經使用過的依托咪酯菸彈,經現場實施快篩檢測,明確呈現二級毒品陽性反應。除了毒品之外,警方隨後又在車內起出1把空氣槍、1個彈匣、1個氣瓶以及1包鋼珠彈。雖然這把空氣槍經過送驗後,殺傷力並未達到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標準,但無故攜帶類似真槍的物品,依然違反了社會秩序維護法。駕駛辯稱不知情 全案依法移送法辦面對警方的詢問,這名犯嫌向警方辯稱,自己以為購買的是沒有毒品成分的「一般菸彈」,並不知道裡面含有二級毒品依托咪酯。至於車上的空氣槍,他則表示是六、七年前買來玩生存遊戲用的,之後就一直隨手丟在車廂內沒有拿下來。全案經過南港分局詳細訊問後,針對駕駛持有空氣槍的部分,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裁處;而持有二級毒品依托咪酯菸彈的部分,則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正式移送士林地檢署接續偵辦。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吸食毒品不僅傷身更會觸法,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