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於今(8)日採取具體行動,正式公告115年3月份,經消保官合法通知後,卻未派員出席消費爭議協商會議的業者名單。此舉旨在揭露重要消費資訊,提醒市民在選擇商家時,應將業者處理客訴的態度納入考量,以保障自身權益。
市府強硬表態 揭露資訊保障消費權益
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指出,當消費爭議發生時,「協商會議」是提供買賣雙方一個理性溝通、解決紛爭的平台。然而,部分業者在接獲通知後,選擇消極應對、無故缺席,不僅延宕爭議處理的時程,也顯示其對消費者權益的漠視。為了維護市場秩序並向不負責任的業者施壓,市府決定定期公布這些「神隱」的業者名單,讓消費資訊更加透明。
消費者如何自保?留意公告名單
市府提醒,這份「消費爭議協商不到場業者名單」已公布於法制局官方網站,民眾在進行任何交易前,可多加利用查詢。消保官呼籲,消費者應選擇信譽良好、願意積極處理問題的商家。若不幸發生消費爭議,且業者拒絕溝通,應立即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尋求協助。
法制局強調,公布業者名單是手段而非目的,最終期盼所有業者都能正視自身責任,積極面對消費爭議,共同為新北市打造一個更友善、公平的消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