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的車主們請特別注意!2026年度的自用車輛牌照稅早已於4月底截止收件,若您至今尚未繳納,千萬別抱持僥倖心態開車出門或隨意停放路邊,否則恐將面臨高額的欠稅罰鍰。逾期未繳牌照稅 停在公有路邊車格也算違規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主任納保官劉恩璇指出,近期發現不少車主因疏忽而忘記繳納牌照稅。根據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逾期未完稅的車輛在滯納期滿後,如果繼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除責令補稅之外,還會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使用公共道路」不僅指行駛中,就連停放在路邊公有停車格也算在內。每3天加徵1%滯納金 逾期未繳將移送強制執行新北市稅捐處進一步說明,自用車輛牌照稅開徵期為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營業用車輛則分為上下兩期。若車主未能於限期內繳清,每超過3日就會被加徵1%的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10%。如果滯納期滿依然不理會,案件將會被移送強制執行。此時車輛若又被查獲行駛或停放在公共道路,除須繳清原先的欠稅與滯納金,更會被裁處高額罰鍰,得不償失。先繳清再上路 稅捐處呼籲確保自身權益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呼籲,為了保障自身權益並避免荷包大失血,車主在開車出門前,請務必先確認稅款是否已完全繳清。若有任何牌照稅相關疑問,可洽詢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共同維護良好的租稅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