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於6月4日發布公告,揭露了在今年(2026年)5月份期間,經合法通知後,卻未出席消費爭議協商會議的業者名單。此舉旨在提醒市民在進行消費時,應特別注意這些業者的處理態度,以保障自身權益。
當消費糾紛發生時,由政府召集的「協商會議」是解決雙方爭議的重要管道。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表示,業者若在接獲正式通知後,沒有正當理由仍選擇缺席,往往反映出其對消費者申訴的消極態度,以及缺乏解決問題的誠意。市府依法公布名單,不僅是增加消費資訊的透明度,也希望能藉由輿論力量,敦促業者正視其應負的社會責任。
法制局提醒,民眾在日常消費時,應盡量選擇信譽良好的商家,並保留相關交易憑證,如發票、收據或合約。若不幸發生消費糾紛,可先嘗試與業者溝通。若溝通無效,可透過線上申訴系統或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市府消保官尋求協助。此次公布的協商未到業者完整名單已公告於法制局網站,供民眾查詢參考,期望能有效減少未來的消費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