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
農曆春節採辦年貨高峰將至,為確保民眾消費安全,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近期發動春節商品專案抽查,針對市售應景商品進行把關。本次共抽查150件商品,其中高達26件標示不合格,不合格率超過17%,目前經發局已要求違規業者立即將商品下架,並限期改善。
春節飾品、紅包袋成違規大宗
經發局長盛筱蓉指出,市售春節商品五花八門,許多消費者常只注意價格與外觀,卻忽略了商品標示的完整性。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商品以「春節飾品」和「紅包袋、春聯」為大宗。其中,春節飾品的主要問題是商品本身完全沒有中文標示;而紅包袋、春聯等紙製品,則大多未標示「製造商或進口商的名稱、地址、電話」等重要資訊,已違反「商品標示法」與「文具商品標示基準」相關規定。
看懂商品標示 拒買來路不明貨
經發局提醒,合法的商品標示如同商品的身分證。民眾選購春節飾品時,應注意標示是否包含「商品名稱、製造商資訊、原產地、主要成份、製造年月」等;購買紅包袋、春聯時,也應確認是否有「商品名稱、製造商資訊、原產地」。針對此次查獲的26件不合格商品,若業者未在期限內改善,將面臨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鍰,嚴重者更可能被公布業者名稱。
新北市經發局再次呼籲,民眾在開心採買年貨時,務必養成檢查中文標示的習慣,主動拒絕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全的商品,共同維護安全的消費環境,安心過好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