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後甩油陷阱多!新北消保官揭健身房「解約倒貼錢」黑幕 [懶人包]](https://img.unilife.news/23b9e1bcd97f2a861cb692328cefe60c9c9788541490b5afcb82393034ffce11_1200.webp)
農曆春節過後,不少民眾期望在新的一年能擁有健康體態,紛紛規劃上健身房運動甩油。然而,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下稱消保官)提醒,購買健身教練課程時務必謹慎,近期便發生多起因高額課程或不當解約條款引發的消費爭議,消費者在簽約前應詳閱契約內容,以免荷包失血。
解約竟要倒貼?個案揭健身合約陷阱
消保官辦公室日前處理一件申訴案,一位民眾購買健身教練課程後,因個人因素想提前解約,沒想到業者不僅未在法定期限內處理退款,甚至告知若要解約,必須再支付新臺幣2萬2,760元,才能停止後續的分期付款。消費者認為業者處理態度消極且條款極不合理,憤而向消保官申訴。經調查後發現,此案的爭議點在於單張合約的總堂數過高,且業者在簽約時未充分告知指定教練及定時扣課等重要權利義務。
消保官詳解自保三重點:審閱期、退費、課程上限
消保官鍾佳儒指出,根據教育部頒布的「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消費者在簽約前擁有至少三日的契約審閱期。若在契約期限屆滿前想終止合約,消費者有權隨時提出。業者在計算退費時,應以總繳費用扣除「已使用堂數乘以單堂平均價格」後的餘額退還,最多僅能再收取不超過餘額20%的手續費,且手續費上限為新臺幣9,000元,不得再巧立名目加收其他費用。
此外,法規也特別針對課程數量做出規範,若消費者購買的總課程量換算後,已達「每週平均超過五堂」,消費者有權終止契約,且業者不得收取任何手續費或違約金。消保官呼籲,民眾在簽署任何健身教練契約或辦理分期付款前,務必冷靜評估自身的時間、體力與經濟狀況,切勿因優惠話術或人情壓力而衝動簽約。若不幸遇到消費糾紛,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進行諮詢,以保障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