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
小擦撞沒人傷就沒事?新北去年近1700件成肇逃
開車上路難免發生小擦撞,但許多駕駛以為「沒人受傷就沒事」而直接離開現場,小心已觸犯「肇事逃逸」!根據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的最新統計,僅在2025年(民國114年),新北市就有高達1,699件車禍案件,屬於駕駛人在無人傷亡的情況下,未依規定處理便逕行離開現場,最終都收到了罰單。
法院認證!輕微碰撞駛離仍構成肇事逃逸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舉例,日前一名劉姓女子開車迴轉時,不慎與一輛大貨車發生擦撞。劉女當下見對方似乎沒有停車意願,且自己車輛僅後照鏡輕微損壞,便自行開車離開。事後經警方通知,她雖配合調查並表示無逃逸意圖,但仍因「肇事後無人傷亡而未依規定處置逃逸」遭開罰。劉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終法院仍認為她離開現場的行為已構成違規事實,後續配合調查僅是事後補救,因此判其敗訴。
車禍處理正確SOP!裁決處教你如何自保
「千萬別讓小事故變成大違規!」李忠台強調,無論事故大小、有無人員傷亡,正確的處理流程才是保護自己的最佳方式。他提醒所有用路人,發生交通事故時,務必立即停車並下車查看,絕不可擅自駛離現場。如果事故輕微,雙方達成和解即可;但若無法取得共識或對肇事責任有疑義,就應立即撥打110報警,由警方到場處理,以保障自身權益。
裁決處補充,依據現行法規,無人傷亡的肇事逃逸案件,可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駕駛人切勿因一時僥倖或怕麻煩,而讓自己面臨罰款、吊扣駕照,甚至需要參加道安講習的窘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