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不少基隆市民眾感到困惑,為何自家原先無償提供公眾使用、可享地價稅減免的停車場用地,如今卻收到稅單,被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對此,基隆市稅務局特別提出說明,指出這項變更是源於多年前的法規修正,旨在明確化稅務減免的適用範圍。
基隆市稅務局解釋,主要原因是財政部早在民國99年(西元2010年)5月7日修正了《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新規定限縮了地價稅的減免對象,明確指出只有「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用地」,且該土地不能是建築房屋時依法應保留的法定空地,才能申請減免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在此次修法後,過去許多已核准減免的土地類型,例如民眾無償提供作為停車場、綠地等公共使用的私有土地,因不再符合新法規的減免要件,依法必須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這也是許多民眾感覺稅負突然增加的主因。
稅務局提醒市民,判斷土地能否減免地價稅的關鍵,在於其是否為「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用地」。若土地僅作為停車場、廣場或綠地使用,即使是無償提供公眾,也無法適用現行的地價稅減免規定。民眾若對自身的土地稅負有任何疑問,或想進一步了解相關法規細節,可隨時利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撥打(02)24331888轉分機628至637,將有專人提供詳細的解釋與服務。
荷包縮水有原因!基隆市稅務局說明,因法規修正,現行地價稅減免僅限「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用地」。以往常見的私人停車場、綠地等公共使用土地,已不再符合免稅資格,須依法恢復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