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隆市民眾注意!您持有的土地若屬於「公共設施保留地」(簡稱公保地),在買賣或贈與移轉時,可能有機會免繳納高額的土地增值稅。基隆市稅務局近日表示,為保障民眾權益,已啟動主動服務,在受理不動產移轉案件時,會協助民眾查調地籍資料,提醒並輔導符合資格者申請免稅,為市民的荷包把關。
許多民眾可能對「公共設施保留地」感到陌生。稅務局說明,這類土地是依都市計畫法劃定,預計未來將由政府徵收或取得,用以興建公園、道路、學校、市場等公共設施的土地。根據土地稅法規定,在這些公保地尚未被政府正式徵收之前,若進行所有權移轉,即可享有免徵土地增值稅的優惠。
稅務局長邱秋霞特別提醒,要適用免稅優惠,關鍵在於土地的「取得方式」。民眾申請時需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若文件上註明該土地未來取得方式為「徵收」、「區段徵收」或「價購」,則移轉時就符合免徵土地增值稅的資格。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證明書上記載的取得方式為「市地重劃」,由於這並非政府以徵收方式取得,因此無法適用免稅規定。
稅務局也補充,若該筆公保地未來經都市計畫變更,成為非公共設施保留地後才再次移轉,稅務機關將會追溯至該土地「第一次」適用免稅優惠前的原始地價,來計算漲價總數額並課徵土地增值稅。因此,民眾在處理相關土地資產時,應特別留意法規細節。若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洽詢,以確保自身權益。
荷包注意!基隆市稅務局主動出擊,提醒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民眾,在土地被政府徵收前進行買賣或贈與,可依法申請免繳土地增值稅。快來了解相關條件,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