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以為,房屋過戶給家人後,只要戶籍沒有變動,原本的自住房屋優惠稅率就能繼續沿用。但基隆市稅務局特別提醒,這其實是常見的誤解。一旦房屋所有權因買賣、繼承或贈與而移轉,優惠資格便會自動失效,新屋主必須主動重新提出申請,才能確保節稅權益。
為何稅率會變?所有權變更是關鍵
基隆市稅務局解釋,房屋稅的課徵對象是「房屋所有權人」。當一棟原已核准適用自住優惠稅率的房屋,其所有權人發生改變時,對稅務機關而言,這已是全新的課稅事實。因此,不論是透過買賣、繼承或是贈與取得房產,新的所有權人都必須再次向稅務局證明該房屋符合自住要件,並提出申請。
若新屋主未提出申請,該房屋將會自動改按「非自住住家用」的較高稅率來課徵房屋稅,這將導致稅額明顯增加,對民眾的荷包造成不小的衝擊。
如何申請?把握每年3月22日黃金期
想要順利適用自住優惠稅率,把握申請時機非常重要。稅務局指出,民眾必須在每年的3月22日之前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當年度的房屋稅就能立即適用優惠稅率。
如果錯過了這個日期,例如在3月23日才提出申請,那麼優惠稅率就只能從下一個年度才開始適用。換言之,逾期申請將會多繳一整年的非自住稅額。稅務局也補充,對於先前已經核准且用途沒有改變的屋主,則無需每年重新申請。
有疑問?稅務局提供專人諮詢
若民眾對於房屋稅的申請細節或自身狀況仍有疑問,基隆市稅務局鼓勵大家多加利用諮詢管道。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市話(02)24331888轉分機303至317,將有專人提供詳盡的解說與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