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自住優惠別錯過_把握3月23日申請期限.png)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發出最後提醒,攸關民眾荷包的2026年(民國115年)房屋稅「自住住家用」優惠稅率,申請期限即將在3月23日截止。稅務局呼籲,符合資格的屋主應盡速提出申請,以免錯過期限,導致稅金負擔大幅增加。
稅務局說明,今年的房屋稅優惠申請基準日原為3月22日,但因適逢假日,依法順延至3月23日(星期一)。納稅人必須在此日期前完成申請,並將戶籍遷入,才能讓當年度的房屋稅適用1.2%的自住優惠稅率。
想適用1.2%的房屋稅自住優惠稅率,個人所有房屋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大條件:
稅務局強調,只要上述任一條件不符,例如房屋雖然自住但未設戶籍,稅率將會改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稅率區間為2.6%至4.8%,與優惠稅率相比,稅額相差至少一倍以上,差距相當可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再次呼籲,請民眾務必檢視自家房屋是否符合自住優惠條件,並把握最後的申請期限。此外,稅務局也特別提醒,戶籍的遷徙可能會連帶影響到農保資格、身心障礙者使用牌照稅減免等權益,民眾在規劃時應一併考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若對房屋稅相關規定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